
香港公司董事概述
對于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,要求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,以增加透明度及提高董事的問責性。在香港法律中,對于誰可以擔任董事限制很少。但公司的核數(shù)師不可同時擔任董事;
未滿18周歲不可擔任董事;
被取消董事資格的人不可擔任董事;
香港公司董事的詳情信息,或香港公司董事人員變更后,需在15日內(nèi)遞交相應(yīng)的備案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;
非香港自然人或法人團體均可擔任香港公司董事;
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需要一名自然人董事及一位公司秘書(秘書要求是香港籍自然人,或香港公司擔任秘書)。但如果公司只有一位自然人董事,該董事不得同時擔任公司秘書。
香港公司變更董事,存在如下幾種情況:
1. 香港公司董事信息變更;
2. 新增董事成員;
3. 辭任舊董事;
4. 辭任舊董事,并新增董事。
香港公司變更董事所需資料
1. 香港公司注冊證書(更名證書)、商業(yè)登記證、章程、法團成立表格(最新周年申報表)、最新變更文件(如有)等公司文件;
2. 擬辭任的董事成員名單以及有效身份、地址證明文件;
3. 擬新增的董事成員名單以及有效身份、地址證明文件;
4. 現(xiàn)任董事的身份、地址證明文件。(如涉及變更現(xiàn)任董事姓名、通訊地址、證件號碼等備案詳情)
香港公司變更董事流程
1. 確定香港公司變更董事信息,遞交申請文件原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:
(1)新增董事成員遞交【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(委任/停任),簡稱ND2A】文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;
(2)辭任舊董事遞交【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,簡稱ND4】文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;
(3)辭任舊董事,并新增董事遞交【公司秘書及董事辭職通知書,簡稱ND4】文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,辭任舊董事成員;遞交【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通知書(委任/停任),簡稱ND2A】文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,新增董事成員。(4)現(xiàn)任董事信息變更遞交【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詳情通知書,簡稱ND2B】文件至香港公司注冊處備案,更改現(xiàn)任董事的姓名、通訊地址、證件號碼等信息。
2. 注冊處收到變更董事申請后,會在5個工作日內(nèi)完成備案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還會涉及到股東的委任及辭任,還需要香港稅務(wù)局進行備案;另外,如果開立了銀行賬戶,變更董事完成后,還需要攜帶相關(guān)資料到銀行辦理變更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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